(1) 商标注册
一、申请方式:可亲自到商标局(北京)注册大厅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费:到商标局,需向商标局缴纳600元手续费。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要向代理机构缴纳600-900元代理费。
三、申请所需信息:
C、 身份证件:(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二)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A、 首先,要查询商标。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可以制作并提交申请文件;
B、 在申请提交后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将向申请人发出申请受理通知书(这段时间称为形式审查阶段)。
C、 正式审查结束后,将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大约需要9个月。
D、 实质审查合格的,实行公告程序(这一期间为三个月,又称异议期间)。
E、公告期满不提出异议。你可以拿到登记证。以上报名时间一般在12-14个月左右。
(2) 商标转让
1、 商标转让申请书
一、商标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三、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
四、商标转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
2、 商标转让申请程序
完成商标转让大约需要10个月的时间。整个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和签发转让证书。
3、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
转让可能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商标局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